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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具有铁路公安特色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主要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治安管理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治安基层基础、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外国人管理、保卫学、爆破安全技术、公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铁路警卫、铁路乘警学以及警体、射击、擒敌、散打、查缉战术、驾驶等。 。。。三、毕业生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铁路站、车、线及企业内部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翻译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的基础;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毕业生适合从事的工作 1、在各级公安机关、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等方面工作。 2、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治安保卫与防范、行政执法等工作。 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劳教劳改系统担任司法警察、监狱、劳教劳改干警等。 4、在各级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治安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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