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专业隶属教育系,主要培养各级各类学校心理科学各门学科的教师和心理健康指导人才;培养专门的心理咨询人才、人事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测评、选拔及管理人才;各级科学研究机构的科研人才。 通过学习,学生应掌握心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心理学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受到从事心理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研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学史、青年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咨询概论、心理诊断与治疗、人才测评与职业指导、公共关系学、医学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旅游心理学、家庭心理学、女性心理学、老年心理学等,以及系列选修课。 学历为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心理学学士学位。
0
 300 |
1
 350 |
0
 400 |
3
 450 |
2
 500 |
0
 550 |
0
 600 |
0
 650 |
0
 700 |
0
 750 |
0
 800 |
0
 850 |
0
 9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