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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经济学理论基础扎实,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统计、会计、金融、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中外经济发展史、经济法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理论研究、数学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经济问题、分析经济发展动态、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备扎实的经济理论和和数学基础,系统掌握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具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中外经济发展历史,了解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管理学、经济法、会计学、金融学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政府经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3. 具备统计学、数学、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对经济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具有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4. 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阅读专业书籍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5. 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公关能力和适应能力; 6.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数学、法学。 四、主要课程 1.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积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学说史。 2. 必修课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中国经济史、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151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38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课堂教学中普通(公共)教育类必修课程35学分,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68学分,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学分,任选课22学分(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综合教育类课程、副辅修课程、跨专业课程)。 六、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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