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良好科学研究训练、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及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专用软件),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了解某个应用领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和生产中的实际课题; 4.对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能力。 6.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健全的体魄。 三、主干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主要课程 1.核心课程:数学分析、解析几何、高等代数、概率统计、C—语言、数据库原理、信息论基础。 2.必修课程:普通物理、常微分方程、数据结构与操作系统、数字信号处理、数学实验。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151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35学分,实践环节16学分。课堂教学中普通(公共)教育类必修课程37学分,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60.5学分,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5学分,专业任选课24学分(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综合教育类课程、副辅修课程、跨专业课程)。 六、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0
 300 |
0
 350 |
0
 400 |
2
 450 |
3
 500 |
0
 550 |
0
 600 |
0
 650 |
0
 700 |
0
 750 |
0
 800 |
0
 850 |
0
 9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