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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B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C 培养对象:本科,四年 D 师资情况:教师18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7名,博导4名,硕导5名。 E 主干学科:经济学 F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原理、商业银行管理学、银行信贷管理、中央银行学、银行会计、国际结算、计量经济学等。 G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H 主要专业实践:银行会计,计量经济。 I 收费标准:4600元/年 J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财经类各专业、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考研升学率19%。 K 学生就业情况:就业率94%,去向主要是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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