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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是我校前身北洋大学最早设立的专业之一,也是北洋大学的名牌学科之一。我校第一张大学文凭的获得者王宠惠就是法科专业的第一届毕业生,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张太雷烈士也是北洋大学法科专业毕业生。1920年暑假后北洋大学法科专业合于北京大学。1993年,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我校恢复法科--设立经济法专业,1998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要求,调整为法学专业。 1、专业简介: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扎实的基础法学和部门法学的知识、良好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并掌握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具有较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本专业的特点是知识面广,应用性强,以经济为背景,注重民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的教学与科研,适应天津地区和环渤海经济的发展需求,突出外向型人才的培养。 本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择优录取,学制四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主修课程:主要课程有: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学、物权法学、票据法学、合同法学、经济法学、国际贸易法学、财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学、西方经济学以及计算机原理与应用、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必修课程。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业务实习及谈判、仲裁等实践活动。 3、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能从事政法机关、经济和涉外经贸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实际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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