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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主任 宋哲新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仲裁委员会委员、律师。 宋哲新教授师从世界著名法学家吉斯普.比斯康场(Gisseppe bisconti)先生(国际律协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是国际商法,先后担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法律课程,任国际商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数次应邀出国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为"国际律师协会\\"的临时会员参加筹备"国际律师协会\\"的学术论坛.先后担任天津仲裁委员会律师顾问,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有:《国际经济贸易理论与实务》(主编)、《建立反垄断法律制度》(主编)、《世界经济年鉴》(参编)等。 招生专业 经济法 法学系自1995年起确立"思想理论有深度,知识有广度,实践有力度"三维度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同时,强化案例、诊所式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特别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把学生培养成具有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既能从事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工作,又能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和"宽口径 厚基础"的教改方针,大力推进培养\\"法学通才"的教学改革,强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教学与实践。 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婚姻法、税法、劳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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