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2、为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今年我校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3、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为了保护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我校对达到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录取(即在原始总分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总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校将按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低分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符合各省(市)高招办加分政策的对象,我校不再重复加分,但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体检在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还需符合我校对某些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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