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升我校本科生源质量,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设立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5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新生奖学金的获奖条件 凡当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1.高考成绩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文理科前10名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 2.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100分(原始分)或120分(标准分)以上者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3.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80分(原始分)或100分(标准分)以上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新生二等奖学金。 4.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60分(原始分)或80分(标准分)以上者可获得新生三等奖学金。 若同时具备两项以上获奖条件者,则只颁发其中最高等级的一项奖学金。 三、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及发放办法 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若符合获奖条件者,须于当年8月31日前向我校学生工作处提交《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予以表彰,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四、本办法自2006级学生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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