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报考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要求作肝功能检查,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即按照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原则:对专业志愿分别采用“5、3、0”专业级差的办法,即第1、2专业之间级差5分,第2、3专业之间级差3分,第3、4、5、6专业为平行专业志愿,专业之间级差为零分。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建议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艺术类)的报考录取办法:考生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按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计划80,主要用于招收经学校考核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平衡各省(市、区)生源。 第十八条 艺术特长生经南京农业大学艺术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公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满足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还需经学校测试,并达到学校的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南京农业大学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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