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 4、 在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余类推。 5、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此外,在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7、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我校将按其所报专业志愿给予优先录取。 8、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9、 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10、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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