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规定。
2.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完成招生计划。
3.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5.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及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6.艺术类、体育考生录取规则:
①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使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专业课必须达到省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省普通本科分数线的7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工业设计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专业课必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艺术设计、绘画、雕塑3个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必须不低于所在省普通本科线的70%,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省内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一考试合格证;省外,必须参加郑州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考生所在省进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还需同时取得统考合格证。录取时文化课必须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均须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河南省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8、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未被录取的河南高分考生。根据《北京大学与郑州大学合作办学协议》,经河南省主管部门同意,郑州大学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未被录取而第二志愿报考郑州大学的河南考生,文科考生的高考成绩应高出郑州大学一本提档线20分,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绩应高出郑州大学一本提档线50分。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保送生录取:按教育部保送生规定条件执行。
10.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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