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包括单科竞赛奖学金、四、六级英语统考成绩优秀奖学金、体育文娱活动优秀奖学金)和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及各院系自设的奖学金。 A、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1、 学习标兵,不设人数比例,获特等奖学金,6500元/人; 2、 优秀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的1%,获一等奖学金,3500元/人; 3、 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人数的1%,获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4、 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的25%,按综合测评总成绩积分排序,前5%获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后20%获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5、 学年综合奖,占学生人数的15%,获四等奖学金,800元/人; 6、 社会工作贡献奖,占学生人数的5%,获五等奖学金,500元/人; 7、 学习进步奖,不设人数比例,获五等奖学金,500元/人。 B、企业奖学金,共33项,奖金在1000-5000元/人之间: 1、宝洁奖学金 18、康佳奖学金 2、美的奖学金 19、刘家汉奖学金 3、IBM奖学金 20、杨乃英奖学金 4、金门奖学金 21、永明奖学金 5、杜邦奖学金 22、鲁班奖学金 6、埃索奖学金 23、伦志炎奖学金 7、华为奖学金 24、彭氏奖学金 8、华侨奖学金 25、电力之星奖学金 9、西门子奖学金 26、ABB奖学金 10、施耐德奖学金 27、陶氏奖学金 11、依利安达奖学金 28、联想奖学金 12、京华奖学金 29、创新奖学金 13、壳牌奖学金 30、联塑奖学金 14、索华奖学金 31、广纸奖学金 15、中集奖学金 32、莫莱克斯奖学金 16、珠海同望奖学金 17、“羊城晚报”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C、优秀新生奖学金,旨在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新生。其标准为: 1、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并以保生生资格录取的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人。 2、 获得教育部保送生资格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8000元/人。 3、 广东省考生高考成绩超过800分,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可获奖学金10000元/人。 4、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0名者(生源小省前50名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人。 (说明:获多项奖项的以最高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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