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序号 奖学金名称 设奖单位、人 奖励对象 最高奖励金额 1 国家奖学金 财政部、教育部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4000元 2 人民奖学金(各单项奖) 学校 优秀学生 1000元 3 金质奖章 学校 奖励优秀拔尖人才 最高荣誉奖 4 新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李铮女士 新生优秀生 8000元 5 新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 新生优秀生 4000、2000元 6 航空报国奖学金 中航一集团公司、学校 立志航空事业的学生 7000元 7 航空科技奖学金 中航二集团公司、学校 立志航空事业的学生 11000元 8 优秀学生半脱产奖学金 学校 优秀半脱产学生干部 1000元 9 长征奖学金(基金10万) 长征集团 优秀毕业生 4000元 10 沈飞奖学金(基金10万) 沈阳飞机工业公司 优秀毕业生 1000元 11 海鹰奖学金 航天总公司三院 优秀毕业生 4000元 12 CAST奖学金 航天总公司五院 优秀毕业生 4000元 13 上飞奖学金(基金10万) 上海航空工业公司 校先进班级集体 人均40、20元 14 贵航奖学金(基金10万) 贵航总公司 先进班集体 人均40、20元 15 花旗教育奖学金 花旗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软件、计算机类,管理类学生 5000元 16 通用奖学金 通用电气公司 相关专业 4000元 17 西飞奖学金 西飞集团公司 优秀学生 4000元 序号 奖学金名称 设奖单位、人 奖励对象 最高奖励金额 39 住总正华奖学金 北京住总正华公司 土木工程系学生 1000元 40 何庆芝教授奖学金 何庆芝教授学子 航空科学学院学生 1000元 41 何庆芝教授纪念奖学金 翟克宾先生 航空科学学院学生 500元 42 力学攀登奖学金 中科院力学所 航空科学学院学生 1000元 43 章梓雄奖学金 章梓雄先生 航空科学学院学生 1500无 44 IBM奖学金 IBM公司与国家留学基金委 计算机专业学生 4000元 45 计算机世界奖学金 中国计算机公司 计算机专业学生 2000元 46 钱昌照——沈性元奖学金 沈性元女士 计算机专业学生 1600元 47 斯伦贝谢奖学金 斯伦贝谢公司 计算机专业学生 5000元 48 航天金卡奖学金 航天金卡公司 计算机专业学生 1000元 49 何良、何明生奖学金 何明生先生 经管学院学生 1000元 50 董事会优秀学生奖学金 北航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学生 1000元 51 董事会奖学金 北航经管学院 经管学院学生 3000元 52 杨为民奖学金 工程系统工程系 奖励本系学生 2500元 53 动力系奖学金 动力学院 动力学院学生 500元 54 安美特奖学金 安美特化学有限公司 材料腐蚀与防护专业学生 3000元 55 华峰测控奖学金 北京华峰测控有限公司 自动控制专业学生 1000元 56 陆鹏举奖学金 陆鹏举先生 动力学院学生 1000元 57 院长奖学金 宇航学院 宇航学院学生 1000元 58 河南平原光电奖学金 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 仪器光电学院学生 2000元 航空奖学金 为了促进航空重点专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投身祖国的航空事业,加强对航空工程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航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支持和奖励立志于祖国航空事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分别在我校设立了“航空报国”和“航空科技”奖学金。享受“航空报国”和“航空科技”奖学金的同学学成毕业后须到设奖单位工作。 “航空报国”奖学金,主要面向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设立,每个专业约10名,奖学金额度每人每学年7000元。 “航空科技”奖学金,主要面向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工程力学、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设立,奖学金总名额29人,分为三个等级,每人每学年分别为9000元、10000元、11000元。 北航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例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成绩优异学生报考我校,培养更多的拔尖人才,我校从1994年开始每年出资50万元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奖励入学新生中成绩突出者。 一、奖励等级及奖励金额 特等奖8000元并赠阅四年《航空知识》杂志 一等奖4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二、奖励条件 1.特等奖 全体新生成绩总排队的前6名(不同地区考生若高考题目或分数标准不一样,进行成绩折合后排名)。 2.一等奖 (1)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30名者; (2)在校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前30名者。 3.二等奖 (1)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考分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31—100名者; (2)在校优秀生选拔考试中名列第31名以后的优秀生(每年选拔优秀生150名左右)。 (3)在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体育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标准者。 三、凡选拔进入高等工程学院的优秀新生均可获得2000—4000元。 北航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非常关心,在学生处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落实对他们的资助工作。我校鼓励学生逆境成才,并向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考入北航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我校已建立、完善了“贷、奖、助、补、免”互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人民日报》及其它多家新闻媒体都曾经报道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可以解决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住宿费。国家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信用方式申请及贴息50%的优惠,学生在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四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贷款时,需要出具身份证、到学校后的学生证、《困难情况说明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奖,即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另外也可以申请获得专业奖学金。我们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通过获取奖学金来减轻经济压力。我校还有专门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宏志助学金”,奖励那些“贫而有志,穷且益坚”的经济困难学生。 助,即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学校利用假期时间,集中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到宿舍楼、保卫处、校园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参加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补,即一次性补助。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例如在每年春节前对新入学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路费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补助等。 免,即减免学杂费。学校可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学杂费。 我校还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允许那些无法准备好学费的新生暂缓交纳学费手续。开学以后,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奖、助、补、免”等不同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还积极向社会各界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资助,在校内大力倡导同学互助的风气,开展教职员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活动,每年都有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受到香港工商协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个人及校内单位、教师的资助。 为准确反映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出具乡镇一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困难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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