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奖励、资助项目众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 北京师范大学共设立40项奖励和资助大学生项目,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图强,自强自立。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25项,既包括由学校设立的三好学生、专业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自强奖和优秀毕业生奖,也包括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如十佳优秀大学生奖每年10人,每人6000元;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每年8人,每人3000元;还有华为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和励耘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每年获得各种奖学金的学生比例超过30%。 ● 我校还设有15项助学性奖助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唐仲英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顾明远奖学金、建行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促进学生自强自立。 所有学生还可以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可得助学金60元。 ●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一种信用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贷款申请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给予100%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立即开始按月偿还利息,毕业后2年内开始归还贷款本金,6年内还清。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申请延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上级部门)开据的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原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学校和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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