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提档比例:一般按照1:1.2调阅考生档案。 4、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时,采取“志愿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在分专业时,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专业间的级差分原则上是5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其它专业 (1)艺术类专业录取采取以下办法:根据各省(市、区)关于艺术类专业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艺术专业总分采用文化课分数与专业课分数各占50%的方法计算,参考外语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因2004年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对艺术专业招生录取有新规定,如省招生办不同意按以上办法录取,就按照相关省、市艺术专业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6、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定向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高水平运动员: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要求的,按加试术科成绩择优录取。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9、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最新)及有关规定执行。 10、实行跨类招生的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经济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理科兼招。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 (3)蒙授英语专业招蒙授文科考生(零起点)。 (4)日语专业有日语基础的考生优先(零起点)。 11、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外语为英语,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或美术欣赏能力。 (2)蒙授英语专业:有英语基础者优先。 (3)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身高,男1.70m,女1.65m。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讯工程、教育技术学专业:外语为英语。 (5)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1.60m,男生1.70m,外语为英语。 (6)外语口语要求:外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口语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外语单科成绩(笔试和听力)达到及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