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搜狐首页 - 新闻 - 世界杯 - 娱乐圈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ChinaRen - 邮件 - 博客 - BBS - 搜狗 
高考站首页 | 高校信息站首页 | 专业解读宝典 | 志愿填报指导系统 | 网上招生咨询会 | 热度排行榜
北京语言大学
学校概况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专业设置 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励资助 在线咨询

图片说明


学校类型:  语言
参考类型1: 文学
参考类型2: 教学研究型
是否211院校: 


本校重点科研机构>>
本校强势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
硕士点:
博士点:
图书馆藏书:
建校时间:
办学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咨询电话: 010-82303943
网址: www.blcu.edu.cn
备注 xshch@blc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北京语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顺序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语言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北京语言大学所有专业均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各外语专业、对外汉语及国际商学院相关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

  第十七条 除部分外语专业实施提前招生时有特殊规定外,北京语言大学统一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校友录
在线咨询 >>更多


    免责声明:
    所有地址以http://daxue.learning.sohu.com开始网页的信息均来自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或高校网站及相关图书。搜狐网提供此信息之 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支持!
Copyright © 2006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